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,把“作风建设没有尽头,永远在路上”这一要求,镌刻到每个民政干部的脑海中,10月11日,大丰市民政局专门下发通知,就民政干部参会和外出作出严格规范,坚决防止和杜绝因个人不良行为损害民政部门的集体形象。
通知要求,民政干部参加各类会议,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,不得缺席,不得迟到早退,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会。遇有特殊情况,会前必须按照程序,严格履行报批手续,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。会议期间,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,自觉维护会场秩序。
各科室、各单位工作人员离开大丰出差或外出休假,必须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。提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,报告有关事项,说明请假原因、请假天数、回来时间,并安排好有关工作,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出。
通知强调,要从改进作风、严明纪律的高度,抓好民政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工作。局领导班子成员务必按照工作分工,承担起管理责任,并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。其他同志要强化自我管理,同时做好相互提醒和督促。局办公室认真做好审核把关、检查督促和请示报告工作。纪检部门切实加强执纪监督,对违规违纪现象,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,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,决不允许姑息迁就、放任自流。